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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一、人力资源规划制度

1、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二、员工招聘与配置制度

a、为保证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德才兼备,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5、由生产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彼此协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人员,做到定岗定员。

b、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c、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 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

⑵ 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 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 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 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3、新进员工一律严格进行岗前培训教育,包括公司历程、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文化、安全培训教育等。

d、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可以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e、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f、竞聘制度

公司的管理岗位竞聘制度: “五不”、“一有” 即:“不分先后、不分内外、不分亲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有能力就上”和“先内后外”原则。

⑴ 鼓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积极参与竞聘;员工自荐、推荐、举荐、引荐适合者参与竞聘。

⑵ 内部竞聘报名后,向社会公开招聘,选其中优秀者与内部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2、竞聘的实施办法

⑴ 在职管理岗位的竞聘:每年年末,公司组织中级管理层 含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和主管级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考评。先本人自述,后由总经理和全体员工进行民主评议 无记名投票。其中,总经理的投票权重点4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点60%。述职考评通过率为50%以上视为合格,被考评人可以连任。未能达到50%为不合格,该被考评人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进行内、外竞聘。

⑵ 空缺、新增管理岗位的竞聘:公司统一组织竞聘。鼓励能胜任某岗位的员工,向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报名积极参与竞聘。

3、竞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说→竞聘答辩→筛选评定→上岗试用→任职考核 →月绩效考核 →年终述职考评。

4、竞聘组织

行政部负责竞聘的组织,竞聘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组成 本岗位竞聘时,岗位的原负责人回避,竞聘题目由公司领导或专家出题。

5、试用

竞聘小组采用打分制决定人选,进入试用期 公司内部员工1个月,外聘人员1-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履职考核。

三、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公司工作的时间 简称工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3、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4、年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5、项目效益奖金: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 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责任书》约定实施。

6、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

7、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达到29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

8、待岗工资

⑴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分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 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择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 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情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已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视实际情况,维持或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四、绩效考评制度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其不断改善工作表现,圆满完成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考评原则

1、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考评档案,作为工资发放、薪资级、档调整、岗位聘用与晋升的重要依据。

2、考评对象

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因病、因私、因伤缺勤者,但不包括当月出勤未达15个考评工作日者。

⑵ 员工在考评期内更换工作岗位,就职新岗位超过15天参加新岗位考评,反之则回原岗位进行考评。

3、考评分为月考评、年度考评和其它考评。

4、因完成公司计划外临时安排的工作,影响了月计划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评时应酌情正确处置。

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按普通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两种类型分别确定。

月考评程序

在员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的组成:

1、普通员工类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成。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经理、总经理组成。

年度考评程序

1、普通员工的考评分上级、同级、自我考评三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占总评的50%,同级占总评的3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20%。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分上级、下级、同级和自我考评四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考评占总评的70%,下级考评占总评的10%,同级考评占总评的1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年度考评方式

以考评会议评定的方式实施年度员工考评。

1、考评会议的成员:由被考评部门全体员工、其它部门的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组成。

2、考评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参评者负责会议的相关记录和评分核算。

3、会议程序

⑴ 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对被考评人各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简要介绍。

⑵ 被考评人作自评陈述。

⑶ 被考评人回避,参评者对被考评人的陈述进行评论和评分。

⑷ 评分以不记名方式,按上级、下级、同级分类后交给记分员。记分员按上述级别分类算出各类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级评分权重比例算出被考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奖惩办法

一“优秀”:绩效考评得分90以上 包括90分。

1、月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晋升一档薪金。

2、年绩效考评得分为全公司第一名,晋升三档工资;第二名晋升两档工资;第三名,晋升一档工资。

3、年度奖励名额:公司参评人数在20人以下,评选一人;参评人数在20-50人,评选二人;50人以上,评选三人。

二“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80-89分为称职,不奖不罚。

三“基本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60-79分,考评为“基本称职:

1、月绩效考评得分为75-7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5%;绩效考评得分为70-7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15%;绩效考评得分为65-6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20%;绩效考评得分为60-6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30%。

2、连续二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按比例加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若本人为部门经理的,还要扣除其“职务工资”的100%。

3、员工月绩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20%;连续三个月“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四“不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作以下惩处:

1、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除扣100%“绩效工资”外,加扣100%的“职务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降薪 降职一档处理;连续四个月考评“不称职”予以换岗或辞退。

2、员工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4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60%;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五年绩效考评为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档或降职。

六考评后的个人月收入不低于云南省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五、员工福利制度

一、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端午、中秋、清明、国庆按政府的规定执行。公司另有规定时另行通知。

2、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司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天。该类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时间。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按政府规定给婚假;符合晚婚 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条件的,参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实际另加晚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 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养人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加来回路程,最多不超过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6、休假的一般规定

⑴ 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⑵ 具体休假时间,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与公司行政部协商安排,报总经理审批。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二、社会保险

1、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长期外派和现场工地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3、若员工本人不愿意购买、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购买上述保险,需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适当组织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公司员工均可参与公司工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司周年庆祝、春节联欢、体育竞赛、郊游等活动。

六、员工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保障员工自尊、自我实现的需要,充分释放其潜能,有效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员工敬业精神,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训内容

一新员工培训

1、培训时间:新员工到岗后的第一周进行。

2、培训内容:⑴了解公司发展战略、方针和宗旨 行政部负责;⑵了解企业规章制度、文化 行政部负责;⑶了解工作内容、性质、责任、权限、利益、规范 部门经理负责;⑷熟悉组织机构、岗位、人事环境 部门经理负责;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 部门经理负责。

二员工素质培训

1、目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价值观,增强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训方法:以面授、讨论、心得共享、自学相结合。

3、培训负责部门:行政部

4、培训时间安排:分阶段进行,每逢当月的1号晚上18:00 ~ 20:00。视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进行专业培训。第一阶段培训以激励和素质教育为主题;第二阶段以宣传企业文化为主题。包括其它相关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培训

培训内容为公司的规章制度,通过培训,使之人人熟知、自觉遵守 行政部负责。

四、专业知识培训

1、专业知识普及培训。涉及的各个专业的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分别由公司专业人员或各级领导以讲课方式传授专业知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2、学历培训 公司支付学费式培训

⑴ 符合下列条件、未取得大专或本科文凭的员工,享受在职学历培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愿意长期服务于公司,也希望提高自我素质;绩效突出,公司拟重用或作后备力量的;岗位工作需要进行培训的。

⑵ 学历培训以业余学习 成人高考、高教自考、进修方式为主,时间一般为2~3年。员工经公司批准后选择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进行深造。

⑶ 第一年学费由公司支付,其余学费毕业后凭毕业证报销。未取得毕业证,全部学费自行负责;继续学习取证的后期学费不得报销。

⑷ 接受了学历培训的员工,须在公司服务三年 从拿到毕业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应向公司赔偿部分学费。支付办法为: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的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换岗、任职培训。因岗位变更须进行的培训,可在任职过程中接受锻炼、培训 由公司领导安排。

4、技能培训 在职短期培训

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定向、专业、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⑵ 员工培训结束后,所学内容应在本部门和相关专业的公司员工中进行“互教学”,共同分享成果。否则将承担所有的学习费用 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5、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的执业资格、岗位证培训考试,取得的资格证的费用由公司报销,但持证人须在公司服务满三年 从拿到资格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是: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培训纪律

1、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确有要事的,需事前以书面形式 附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至行政部,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30 元。

2、迟到每十分钟主管级以上员工罚款10 元,普通员工罚款5元,以此计算。

3、培训将进行不定期的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当月绩效考核内容。

六、培训绩效评估

1、每一阶段的培训结束后,以考试、问卷调查、谈话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评估,依此对下阶段的培训方式、内容和对象进行调整,以达到培训效果和目的。

2、属公司内部培训,将核查主讲人是否有培训备课资料,是否采取特殊教具,培训人员的出勤率。

七、其它

凡是经过公司理论培训的并给予了实际的工作实践机会或给予了实际的技术工作实践机会,若员工提出辞职,需要单独赔偿公司500—5000元,公司对这部分员工将签定相关合同。

七、员工的劳动合同与离职制度

一、适用范围: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全体员工

二、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员工个人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均视为一年期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时,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期满未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原合同续签。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⑴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⑵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⑶ 未经公司批准而自动离职;⑷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⑸ 擅自离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被公司除名;⑹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支付经济补偿:

⑴ 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 增发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⑶ 不能胜任分配的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⑷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未提及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职手续、补偿

1、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否则不给予离职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决的权利;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2、离职手续包括:⑴办理工作交接事宜;⑵按《离职手续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⑷报销公司账户,归还公司欠款;⑸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 协议,按其它合同 协议的约定办理;⑹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3、离职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二年,补发一个月基本薪金。其中: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按满二年计,以此类推。补偿费最少发一个月,最多发放6个月。

五、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 公司专职负责人、公司工会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申诉,协议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八、奖惩条例

第一条 奖励

一、奖项及条件

一 突出表现奖

分为两类,一是单项奖,是指在某一项工作或者在某一事件中,有突出表现,做出显著成绩的员工;二是年度奖,是指在全年度里一直表现比较出色,业绩名列前茅者。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 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可参评:

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

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

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

4、对公司财物悉心爱护,表现突出;

5、能为公司献计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

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

二 特别敬业奖

全年中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身先士卒,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有显著业绩者,此为年度类。

三 特殊贡献奖

分为两类:一是单项奖,是指在某一项工作中或某一事件中,为企业创造突出经济效益或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者;二是年度奖,是指在全年度里做出显著业绩并为企业创造较高效益者。

有下列事实之一 但可能不仅限以下事实可参评:

1、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济效益显著;

2、大胆实施小改小革,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成本控制有重大贡献;

3、遇意外事件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4、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

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二、奖励标准

一 突出表现奖:单项奖起评50元,可视创造效益额决定;年度奖300元。

二 特殊敬业奖:奖金500元,

三 特殊贡献奖:单项奖起评200元,可视创造效益额决定;年度奖1000元。

四 公司其他方式的奖励。

三、奖励办法

1、时限

单项奖不受时间、人数限制,随评随奖;年度奖每年度评比,执行当年度下发的评选细则,若条件不符合,此奖可空缺。

2、单项奖的评选程序

各部门经理将受评者的事迹材料提交行政部,由行政部组织审定,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二条 处罚

一、处理办法

1、一般违纪:口头或书面警告或罚款20-100元。

2、严重违纪:扣罚1-6个月本人工资的20%。

3、重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纪类别

一 一般违纪

1、迟到、早退;

2、无故不签到;

3、食堂买饭不排队;

4、违反关于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5、违反关于机动车进厂停放的有关规定;

6、带非公司人员进厂洗澡;

7、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8、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或书籍;

9、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

10、违反培训管理制度;

11、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爱护环境卫生及损坏花草树木;

12、其它一般违纪行为。

二 严重违纪

1、代人签到;

2、上班时间干私活;

3、私自把公司财物借给他人及组织使用;

4、夜间值班人在室内有意将控制室的灯关闭或窗户遮盖;

5、在15分钟内未找到且不知去向地按擅自离岗处理;

6、擅自离岗;

7、公司内打架骂人;

8、旷工一天;

9、上班睡觉;

10、其它严重违纪行为。

三 重大违纪

1、年度内两次严重违纪;

2、班前、班中喝酒;

3、连续旷工两天;

4、不服从调动、不服从领导、打骂、威胁领导;

5、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6、不经批准将价值1000元以上公司财物借与他人或组织使用;

7、偷盗公司财物;

8、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图纸、技改资料等;

9、扰乱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被公安机关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判刑;

10、其它重大违纪行为。

三、对于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违纪即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执行正常工作程序而造成的即不属于质量事故又不属于设备事故的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如下:

1、一般事故

工作失误或不执行工作程序,由于积极努力得到了及时的挽救未给企业造成损失或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罚款10-200元。

2、严重事故:

工作中失误或不执行工作程序给企业带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损失或尽管没有造成损失,但性质较严重或不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的,停职1-2周,停职期间享受北京市基本生活费。

3、重大事故

工作失误或不执行工作程序给企业带来1万元以上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