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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人王陈冠希

潮人王陈冠希

事情是从VICE中国的纪录片《触手可及》起,主角是陈冠希,副题是成为陈冠希。2008年著名的艳照门事件扫荡整个娱乐圈,记得那时,年假才将要结束,大家正为下一年如何轰动娱乐圈发愁,艳照门简直像是送来了一场狂欢。事隔多年之后,借由《触手可及》这部纪录片盛大抢滩媒体版面,更准确地说社交媒体版面的陈冠希,俨然已经在过去7年的时间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潮人王。热爱他的粉丝不断地将他这个头衔升级扩张,潮人王、潮流之父,先是香港地区的,随着他的品牌店CLOT的增加,他又变成了中国的、亚洲的。如陈冠希团队,或者这部纪录片所期待的,这不是原来我们熟悉的那个叛逆少年陈冠希了。

2008年,那个穿着条纹衬衫的陈冠希

确实,回忆2008年早春的这个事件并不难,大多数人对陈冠希的认识定格在了那里。他就是那个私生活很淫乱的香港男明星。因为电脑中的私照外泄,连带着许多女明星受累,成为公众眼中的不洁者。尤其是钟欣桐,一向玉女风格,唱歌给少年儿童听的偶像,原来也是私生活?公众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钟欣桐也趁势把罪名一并扔给了陈冠希,一句很傻很天真,听起来陈冠希简直像诱奸少女的罪犯。声名狼藉在于它不是法律式的定罪,而是道德的讨伐。

在这之前,更早一些时候,陈冠希不断地与吴彦祖一起争坐香港最帅男星的各榜单。殖民风审美经年不变,香港娱乐圈还是更喜欢混血儿的样貌:既有西方的立体轮廓,又有东方人的精细线条。1999年,与陈冠希的父亲私交甚好的黎明要为一支广告片找一位男主角,要阳光帅气大男孩,并会说一口流利英语。陈冠希正因黎明这支广告片带出道,成为此后正式进入娱乐圈的阳光帅气大男孩。他拍完广告,马上拿到了娱乐公司的合约,父母显然认为如果他一直做明星,就可以一直赚大钱。但他开始的是一段他后来说并不开心的明星时期。

因为他不是阳光帅气大男孩,至少不是经纪公司给他定位的那种形象:穿着运动衫,反戴着棒球帽,跟同样青春玉女的张柏芝在沙滩上追打嬉闹的大男孩。他交待着他开始一系列的反抗,合约期的最后一张唱片按着他自己对音乐的理解,他创造出了卖座的专辑,以资证明娱乐行业,不必给观众听众当孙子才可以活下去。与此同时,他大概也意识到了他这个德性,跟娱乐行业多有出入,要不然受制于人,要不然就等哪天有事发生混不下去。他要给他未来的生活铺条后路。

2003年,他选择了做服装,潮牌,可以引进国外很酷的品牌,又可以自己设计创作,跟设计师、艺术家、品牌跨界合作。从挑选面料、设计,到与艺术家合作,制定合作方向,款式限量策略。他是HIP HOT风格,不是流行情歌款。从他后来能自主他自己的唱片制作之后,即使不是他创造至少也是开了香港地的饶舌音乐的锋头。跟他的生意,他的生活理念,他的潮流风格悄悄地合为一致。是为了成为里外一致的人,他破坏、反抗香港成熟的娱乐行业规则,努力成为一个生意人。他是成功的。

不过,2008年,娱乐行业还是抛弃了他,或者说,他被迫退出。因为舆论认为他不符合公众人物的一致性。发布退出声明现场,他特意穿上条纹衬衫,藏蓝色西装套装,没有打领带,英语声明。像一个政治人物,像个老于算计的商务人士,但不像娱乐圈的明星陈冠希。策略着装是成功的。